创始人马库斯·戈德曼是犹太人,27岁离开家乡去到了美国,最开始做的是流动商贩的生意。
1861年到1865年期间,美国爆发了南北战争,之后银行信贷利率一直很高。
戈德曼在这个时候开发了一项商业流通证券的业务,在他们之间开展放贷或者“票据贴现”业务。
而戈德曼就是向商人手中收取商业票据,再到银行去贴现。
赚取服务费或者贴现的差价,靠着这种方式,高盛攒下了第一桶金。
马库斯·戈德曼的小女婿塞缪尔·萨克斯也在高盛工作,是公司的初级合伙人。
在1897年,塞缪尔·萨克斯为了扩大经营范围,考虑和英国的克兰沃特家族合作。
克兰沃特家族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在伦敦非常有名,正好也在考虑找一个给力的美国代理人。
在克兰沃特考查了高盛之后,确认没找到一星半点问题,就一起成立了一家合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