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炸通讯录的方式对借款人施压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两点:
1、催收者在轰炸通讯录的过程中泄露借款人的个人隐私,而隐私权是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力,不容他人非法侵扰、知悉、利用和公开的人格权,而催收者轰炸通讯录的行为不仅对借款人形成骚扰,并对借款人的亲朋好友形成骚扰。
2、催收者在轰炸通讯录的同时,对借款人的名誉权完成侵害。催收者在未经过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轰炸通讯录的同时也会对借款人的亲朋好友可能采取谩骂或者不文明的方式要求借款人还款,这种属于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宪法》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罪犯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法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