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安网

时间:2026-03-04 18:19:03编辑:莆田seo君

关于重庆市公招警察的问题。

报考人民警察,除必须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25岁以下。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岁;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第七条 录用人民警察,应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制定的录用实施办法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由录用主管机关组织实施。专业科目、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由市(地)以上公安机关按照录用主管机关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测评项目和标准由公安部商人事部统一制定。 第八条 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人民警察,在校期间要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以及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毕业分配前在校参加录用主管机关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方可录用为人民警察。 第九条 公安机关确需从公安警察院校以外录用技术侦察等特殊职位的公务员时,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办理。 第十条 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工作由市(地)以上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公安部和人事部统一制定。


重庆招警察需要哪些条件

重庆市公安局专才专录条件

2010年将是重庆警局人才引进跨越发展的一年,计划招收警力7700余名,其中法医、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通信、法学、金融管理等公安急需的专业人才800余名,这部分人才的引进我们将采取“专才专录”的绿色通道,简化招录程序,通过现场报名、面试后,组织赴渝参加2010上半年专才专录考试,单独划定分数线,合格者经体检、考察通过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一、年龄条件(截止2010年1月1日)本科学历:年龄在30岁以内(1979年1月2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3岁以内(1976年1月2日以后出生)

二、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硕士以上学历和特殊专业者,身高可放宽至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特殊专业须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公务员局确定。

三、学历及专业 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分子生物学(生物学)、外语小语种(日语、韩语、阿拉伯语等)、美术(人像组合识别)、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宣传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传播学、播音、主持等专业)、公安学类(侦查、治安、警察学)、心理学

硕士以上学历:法学类、计算机类、通信类、金融类、管理学类专业

四、报名办法请报考重庆市公安局的同学于2010年3月1日之前将报考材料备齐,报考材料包括:

1.重庆市公安局2010年招录人民警察报考基本信息.xls (要求: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重庆市公安局2010年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doc (要求:电子版和纸版均需附照片)

3.个人简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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