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职

时间:2026-03-21 00:28:00编辑:莆田seo君

撤职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撤职,是指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纪律制裁方式。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级别。但是,撤职未必等于降级,降级通常是伴随撤职后的另外处罚措施。厅长是正厅(局)级,只要撤职后没有宣布行政降级,那么他的行政级别依然是正厅(局)级。撤职的意义:监督法确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撤职权具有重大的监督意义:一是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防止权力腐败;二是完善了监督机制,健全了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三是促进其他各项监督工作的开展。

撤职的后果

法律分析:撤职处分影响:受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在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不得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的,按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等次)。受撤职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不计算为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十九条 公务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如果我们认真分析背后逻辑,就会发现这条规定与年度考核结果运用之间是存在很强逻辑关联性。比如,为什么处分期间不能晋升工资档次,是因为年度考核结果不定等次,从而导致处分期内无法累计晋级晋档年限,进而无法晋升工资级别和工资档次。

撤职和开除的区别

法律分析:撤职和开除的区别在于以下内容:1、含义不同。免职是指依法免去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意味被免职人员不再担任原职务。撤职是指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都属于行政处分种类。2、处分程度不同。免职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所以公务员正常的职务调动时都难免要免职。另外公务员不适任原职时,也有可能被免职。可见,免职在法律上属于一种人事处理,而不是行政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十)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任免;(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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