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不得限定性别

时间:2026-03-21 16:22:08编辑:莆田seo君

企业招聘是完全不能接受未婚育女性吗?

亲,您的心情我完全能够理解,是这样的,如招聘简章中有注明,就是违法的歧视性条款,但是这样的情况劳动部门很难去干涉,一般都会按违规处理。公司不愿意招聘已婚未育是为了避免员工入职后就怀孕不能工作的情况,只能算是规避风险的做法,如果招聘简章中没有明确注明已婚未育不招聘,就不能算违法,其次,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剥夺,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出具不生育保证书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限制生育或者缩减产假等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另外,用人单位因实施就业性别歧视,造成劳动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女性就业者也可以向妇联投诉,妇联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感谢【摘要】
企业招聘是完全不能接受未婚育女性吗?【提问】
亲,您的心情我完全能够理解,是这样的,如招聘简章中有注明,就是违法的歧视性条款,但是这样的情况劳动部门很难去干涉,一般都会按违规处理。公司不愿意招聘已婚未育是为了避免员工入职后就怀孕不能工作的情况,只能算是规避风险的做法,如果招聘简章中没有明确注明已婚未育不招聘,就不能算违法,其次,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剥夺,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出具不生育保证书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限制生育或者缩减产假等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另外,用人单位因实施就业性别歧视,造成劳动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女性就业者也可以向妇联投诉,妇联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感谢【回答】
可是感觉去应聘企业一听是未婚未育就没戏了【提问】
亲,理解您的心情,确实现在很多企业招聘都存在这样的问题,但是,不能敷衍您,如果对方在招聘简章中并没有明确注明,确实没有证据证明对方违规,理解您的心情,但是只能和您实话实说,【回答】


公司只招已婚已育女性是否合理?

我认为不合理,成家立业是一样的
  据报道,2月7日广东东莞一名女子应聘行政岗位时,HR说该岗位只要单身。女子表示,找工作时HR先问身高体重,之前也面试过前台的工作就觉得没问题,后面又问了一句是否单身,感觉很纳闷。
招聘“只要单身”?公司认为“很正常”,其实“公然违法”!
  从女子晒出的聊天记录来看,对方先是询问了自己的身高体重,在得到回复后,对方又询问了是否单身的问题。对方解释称,因为招聘的岗位是自己的助理,会比较辛苦,因此只招单身的,这样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
招聘“只要单身”?公司认为“很正常”,其实“公然违法”!
  女子表示第一次遇见这种事,感觉太离谱了,之后就对平台进行了举报。然后,该公司被网站下架了。
招聘“只要单身”?公司认为“很正常”,其实“公然违法”!
  2月8日,该公司老板陈女士回应媒体称,正规公司要求单身很正常,没有家庭顾虑会更投入工作。
  陈女士表示,并没有对求职者构成骚扰或就业歧视,莫名奇妙被举报了,现在这件事已经对公司造成了一定影响,会考虑起诉举报者。
  网友评论:
  ——单身嫌不稳定,已婚未育怕生孩子,已婚已育怕照顾孩子,现在企业都不知道要干嘛。
  ——求职时遇到过打算结婚的不要、刚结婚准备要小孩的不要、小孩1-3岁的不要、超过35岁的不要。
  ——我被问家里还有兄弟姐妹们吗,当时我就问号脸。
  招聘时用人单位“边界意识”不可缺
  公开报道显示,不少求职者表示找工作时,自己完全没有个人隐私可言,很多企业没有边界意识,问题“问得没边儿”。但也有人力资源管理者表示,这是为了预估企业的用工成本,以确保招进来的人高效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但是,用人单位的知情权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劳动者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但劳动者是否已婚已育、是否需要赡养老人、购房是用贷款还是全款等个人隐私,并不属于用人单位知情权的范围。
  专家表示,用人单位招聘时,应从专业性、胜任度等方面考量求职者,如果岗位设置明确,工作内容与职责清晰,也有比较客观、完善的量化考核机制,就不需要通过询问应聘者个人隐私来做预判。
  评论:公然违法,谈何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聘用条件。该公司要求女性求职者单身,还声称该要求很正常。如此行为,公然违法。不见自省,反而称会考虑起诉,这种无视法律、倒打一耙的行为,堪称法盲。
  不尊重求职者权利的企业,能有何作为?拿法律不当回事的企业,能走多远?


上一篇:幻界王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