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异地就医人员在住院前,先办理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出院时即可实现直接结算,结算时患者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剩余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办理备案流程如下: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转外就医人员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备案手续,城乡居民也可直接在当前就医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
3.为方便患者,目前还可采取电话备案(拨打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的服务电话,跨省、省内异地均可)、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跨省异地就医适用)等“不见面”备案方式。“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操作流程如下:①先备案:在微信中搜索“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点击进入操作界面,点击快速备案,按要求选择并提交备案相关的个人信息、就医地信息等;② 选定点:在备案中提交的就医地选择联网的定点医院就诊,点击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快速帮助找到附近的定点医院;③持卡就医:携带参保人的医保卡/身份证就医,后期还将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如下: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医保卡才能在出院结算时直接报销。外地就医,报销的项目按照就医地的“三目录”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也在各地的医保管理办法中有规定,由于各地经济水平不同,报销比例也不一样。异地就医备案后,拿着医保卡就可以像在参保地一样,刷医保卡,然后所有费用自动报销。根据规定可知,适应人口流动和就业转换需求,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积极推进跨统筹区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实现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网上办”“就近办”,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加快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全国统一的异地就医备案,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医保异地就医有哪些注意事项1、不同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不同,就医之前要注意;2、异地就医人员需要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看看有没有优惠政策;3、异地申请审批的时间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那么异地就医人员应提前进行办理申请,不然,“断档期”的医药费就会无处报销。二、“异地就医”一般分为三种情况:1、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2、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3、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根据现行政策,在非医疗保险所在地住院治疗的话,只有两种情况是可以回到缴纳地报销的。1、在外地的急诊急救2、在本地就医后转到外地的。除此之外,如果遇到上情况,应及时办理医保异地安置,否则也是不能报销的。三、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条件1、IC卡、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卡(绿色贴照片)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手册;2、有效收据单据(发票);3、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医疗保险转诊转院介绍信、出院证明;4、住院材料: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大型检查报告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