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砖窑案的黑砖窑事件留给人们的教训
类似”黑砖窑”这样的事件不仅发生在山西,在全国许多地方也存在。因此,山西清查黑砖窑事件风暴之后,许多人都在反思:黑砖窑之网是如何编织起来的?拿什么保证”黑、恶”制造的悲剧不再重演?如何杜绝用工背后的渎职侵权行为?政府如何嬴回自己的尊严?在农村地区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管理方面暴露出那些明显的漏洞与薄弱环节?一些地方的农村基层组织暴露出甚么问题?在总结黑砖窑事件沉痛教训的基础上,如何建立一种对农村经济与社会提供有效管理和服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不再重演,是各级政府必须深思的问题。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衡庭汉、赵延兵、王兵兵等5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案具体案情如下:2007年7月4日和7月11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衡庭汉、赵延兵、王兵兵等5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一案。经审理查明:2006年农历正月,被告人衡庭汉(男,河南省淅川县人,承包经营者)经其弟介绍承包了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被告人王兵兵(男,山西省洪洞县人,窑主)的砖厂,该砖厂未办理任何手续。随后被告人衡庭汉通过中介以每名民工350元的中介费,先后从郑州火车站、山西芮城、西安火车站拐骗回民工31名(其中智障人员9名)。砖厂于2006年3月开工后至2007年5月27日间,被告人衡庭汉为防止民工逃跑,先后雇佣被告人赵延兵(男,湖北省郧西县人,看管)、刘东生(男河南省确山县人,看管)、衡明阳(男河南省淅川县人,看管)、赵丰弟(另案处理)等人负责看守民工,并授意看守人员:如发现民工不干活不积极或逃跑的,可使用暴力进行殴打。砖厂生产期间,民工每天干活时间长达14至16个小时,晚上则都被囚在一个大工棚内,若要出去上厕所,则有专人跟随看守,回棚后将门继续上。为追求砖厂的生产量,在砖还未降温的情况下,衡庭汉等人就硬逼民工出砖,致使民工赵二宝面部烧伤(重伤),张银磊背部、双足烧伤(轻伤),牛小鹏双足烧伤(轻伤)、卫大宝双前臂烧伤(轻伤),冯建伟、王自靠、严全宝、杨福林、周学贺、王锡明、肖卫东、陈小军、许海洋、阿的利、庞飞虎、陈幸福、邓建军为轻微伤。被告人赵延兵、刘东升多次殴打民工,刘东生致杨高峰轻伤、陈志明致死申海军轻伤。被告人王兵兵在衡庭汉承包经营期间,为私利从纵容衡庭汉等人非法拘禁强迫民工超长时间超常负荷劳动,且有亲自殴打和提供交通工具追找逃跑民工的行为,并伙同衡庭汉从西安火车站骗回民工3名。同时,王兵兵还饲养了4只狼狗在砖厂看场护院。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衡庭汉、王兵兵为谋取私利,采用雇人看守等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并致一人重伤,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被告人赵延兵、衡明阳、刘东升还随意殴打他人,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刘东升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从轻处罚。被告人衡明阳、刘东升在违法拘禁中处于从属地位,系从犯。被告人衡庭汉指使看管人员对偷懒不干活或逃跑民工进行殴打,被告人赵延兵受衡庭汉授意故意伤害他人并致人死亡,二被告人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衡庭汉、赵延兵应以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法院依法判决如下:1、被告人赵延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被告人衡庭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3、被告人王兵兵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4、被告人衡明阳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5、被告人刘东升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黑砖窑案的怎样认识黑砖窑事件的性质
2007年6月14日,新华网刊发一则消息说:”记者14日从山西省有关部门了解到,山西正在紧急查处洪洞县黑砖窑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砖窑窑主王兵兵己经被拘留,殴打农民工的4名打手己被抓获,1名河南藉工头正在追捕中。与此同时,解救被拐骗民工,打击黑砖窑主专项行动己在全省开展,山西省11个市己开始用工大检查,尤其对小煤矿,小砖窑,小工队,小作坊,小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由于这则消息中涉及黑砖窑事件的定性问题,因为立即引起网民的不同意见。有的网民甚至用”旗帜鲜明地反对新华网对黑砖窑字的定性”的标题发表意见,指出”称所谓’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案’,无视一个事实,即那些被拐的童工奴隶,很多应是市民的孩子,以’农民工’一词称呼就根本不对;某些人是否有这样一种企图,’农民工’本来就是一个弱势群体,利益受到侵害在现实社会中是很正常的事,因为这件事处理也可以往民事纠纷上套,权力部门出来调整一下,’农民工’领到工资—感恩戴德,最后结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但’奴工’事件是典型的反人类罪行,已不是简单可用愤怒来表达心情!!!”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7月17日就”黑砖窑”相关案件审理情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有记者就案件的性质质询新闻发布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冀民。中国网记者:刘副院长,涉黑砖窑案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呢?刘冀民:我在网上看到有些记者专家也在讨论这个问题。”黑砖窑”案件是发生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的一个丑陋现象,是一个社会”毒瘤”,我们一定要把它切除掉……但是,它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还是不一样的。首先,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解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有四个特征。这四个特征一个是说,在组织结构方面要具有稳定性,严密性和人手较多这个特点,经济方面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通过犯罪获得收入,而收入的大部分,或者说全部又用于从事新的犯罪,在行为特征方面要具有暴力性和多样性。还有一个,对一定的区域进行垄断。这是从法律表述上比较专业的说法。我想用通俗的一种语言给大家解释一下,也就是说,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在非法控制方是是片或者面,而不是点。”黑砖窑”案件显然是一个点,就是在他所承包经营的黑砖厂内对民工限制自由,打骂,强迫劳动,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就其犯罪行为的力度或者波及力而言,它是一种开放型,放射性的,”黑砖窑”案件显然是封闭型的,是在这个”点”内,是在黑砖窑内,对特定的一些民工实施犯罪行为,而黑社会性质犯罪不是这样的,而是对社会不特定的多数的人员造成伤害。第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由于波及面,大所以往往会给多数群众造成心理上的恐惧,给社会的一定地域,一定范围带来秩序上的不稳或者是混乱,而”黑砖窑”不具有这个特征。大家一比较就会发现,这个犯罪不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山西青年报》记者:”黑砖窑”涉案人员中,我们把”非法拘禁罪”定性为”强迫劳动罪”,请问法院是如何考虑的?刘冀民:这是一个比较专业的问题。”非法拘禁罪”主要是限制人身自由,按照法律,最高是3年。如果在非法拘禁中致人重伤的可以叛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型。而强迫职工劳动罪,按照《刑法》第244条的规定,它的最高处刑。发生在山西运城,临汾两地部分县的这一批”黑砖案”系列案……这种犯罪行为实际是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责。它从目的和客观条件来讲,主要是强迫职工劳动,但是强迫职工劳动的手段限制了人身自由,又犯了”非法拘禁罪”。按照刑法理论,这种情况下,以重罪处惩,或者哪个行为更符合某一个罪的特征,就定哪一个罪。所以我们在一些案件中,是以强迫职工劳动罪定性,量刑,所以对于黑窑主和承包经营者处以了最高的有期徒刑3年。而发生在洪洞县衡庭汉这起案子,他在强迫职工劳动过程中,砖窑还没有冷却的情况下,就强迫工人进去出砖,一般的砖窑冷却大概需要五六天时间,他等不及五六天,为了多出砖,多赚钱,强迫工人进去出砖,结果导致一名工人重伤,多名工人轻伤。按照这种情况,如果我们再定他”强迫职工劳动罪”,最多只判3年。而非法拘禁罪规定,如果有重伤的情况出现,可以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按照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统一,相对立的原则,我们对衡庭汉等有关被告人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这就是按照法院的规定,按照被告应负的刑事责任,确定一个最合适的罪名与刑事处惩,追究其刑事责任。2007年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劳动保障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九部门《关于整治非法用工的通知》(简称《通知》)中,同样涉及山西黑砖窑案件的定性问题。《通知》说:”在山西省部分地区发生了无合法证照的小砖窑”非法用工和黑恶势力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使用童工,故意伤害甚至于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究竟应当怎样认识黑砖窑事件的性质呢?在以上所列的说法中。网民反对新华网的报道关于”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案”的定性说法是有道理的,因为这绝不仅存是一般的”侵害农民工权益案”案件(但是该网民陈述的理由却嫌勉强)。刘冀民副院长从法律和量刑的角度分析了黑砖窑案件的性质及有关犯罪人罪行的定性,具有专业业务的性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则从几个方面揭示了黑砖窑事件的性质,指出黑砖窑之所以”黑”,一是无合法证照,非法用工;二是这些农民工,童工不是自愿应招来的,而是被黑恶势力拐骗来的;三是在黑砖窑的劳动是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强迫的劳动。综合以上观点和表述,大体上可以全面,准确地揭示黑砖窑事件的性质。如果我们上升到制度层面来概括黑砖窑的性质,那么,是不是可以说,黑砖窑事件是一桩极其恶势,极其残酷的”当代奴工制”或”当代包身工制”事件?
各个击破黑砖窑第几集?
25-27集。25集因姜囡案牵出的程老大交代,蒋耀武身上有一个手枪形的胎记。市中心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一名网吧老板在警方提供的照片中认出,嫌疑人正是长期在网吧包机的程鑫。安城警方在一次扫黄打非行动中发现一部遗落的手机,手机内照片上的人体貌特征和程鑫非常相似。据卖淫窝点的老板交代,程鑫被卖到一个叫彪哥的人开的黑砖窑。第26集许飞跟马赫讨论程鑫案,突然回想起不久前陈生的供词中也曾提到烧窑。程鑫因为是大学生,得到一个给郑彪修电脑的机会。他趁郑彪不注意,登陆郑彪的游戏账号给女网友夏雨菲留言,夏雨菲赶紧向警方汇报。警方迅速找到黑砖窑,可郑彪已将所有黑劳工包括程鑫转移。许飞乔装成民工模样骗取蚊子的信任,成功打入黑砖窑。第27集许飞发现了程鑫,机智地告诉他自己的身份。许飞得知程鑫在砖窑的一个秘密实验室工作,决定暂缓解救程鑫,说服他帮助自己找出黑砖窑制毒的犯罪证据。许飞被叫到厨房帮厨,发现身为厨师的老周腰里竟藏着一个接收器,许飞故意将水洒到老周衣服上,装作给老周擦拭衣服,发现他身上有一个枪形胎记。扩展资料:《各个击破》剧情介绍金源市公安局资深刑警许飞,多年前在执行任务时,目睹战友潘阳牺牲、疑犯黄红兵和幕后老大蒋耀武逃逸后,苦练射击本领,成为一名神枪手。许飞受命协助女刑警队长铁成,组建追逃行动组,抓捕包括蒋耀武、黄红兵在内的负案在逃者。但是蒋耀武、黄红兵早已分裂,各自成为新的团伙首领,铁成带领许飞、马赫和安小齐等队员,深入研究每个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特点。在乘势抓捕了张占军、邱波、姜囡、陈生等疑犯后锁定并击毙了黄红兵,并从陈生口中得知,蒋耀武很可能在开黑砖窑。许飞化装潜入黑砖窑,抓捕了一名在逃者程新,并令他戴罪立功,搜集到蒋耀武的犯罪铁证。最后,铁成根据许飞发回的情报,带领追逃组包围了黑砖窑,成功抓获蒋耀武。烈士潘阳的墓碑前,许飞庄严敬礼并献上鲜花。
各个击破黑砖窑是哪集 精彩剧集多知晓
1、《各个击破》中黑砖窑是第26集。剧情主要是许飞跟马赫讨论程鑫案,突然回想起不久前陈生的供词中也曾提到烧窑。程鑫因为是大学生,得到一个给郑彪修电脑的机会。他趁郑彪不注意,登陆郑彪的游戏账号给女网友夏雨菲留言,夏雨菲赶紧向警方汇报。警方迅速找到黑砖窑,可郑彪已将所有黑劳工包括程鑫转移。许飞乔装成民工模样骗取蚊子的信任,成功打入黑砖窑。
2、《各个击破》是由石磊执导,关泽强、丁嘉旭、徐翠翠、王紫逸等主演的刑侦剧,该剧于2014年11月19日起在河南政法频道首播。
还有什么大得了——读映洁《山西黑砖窑事件没有什么大不了》
第一段:山西黑砖窑事件在媒体曝光后,引起了上至国家最高领导人,下至全国民众的广泛关注。涉及近千名民工,三个地市,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黑砖窑主及其雇佣的监工(准确地说是打手),残酷折磨来自全国各地被拐骗来的民工。此类事件竟然发生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人民共和国的今天,真是令人触目惊心。三叶青:这一段先表达震惊之意——“触目惊心”。大致是这样一些意思:涉及近千名民工——人数多;三个地市——范围广;长达四年的时间——时间长;残酷折磨——手段残忍;共产党执政时发生的——不可思议,至少损害了党的形象,动摇了党的威信。第二段:和谐社会,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人权博爱,平等自由,民主法治。这是现代社会一刻也离不了的几个方面。纵然中国有13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国土,纵然也有一些偏僻落后的地方,远离现代社会的繁华与喧嚣,纵然国家行政、司法、信息、监督的覆盖还可能存在盲区,可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还有如此黑暗与邪恶的角落!你不能不震惊,不能不愤慨,不能不为之深思。三叶青:这一段再次表达震惊,认为不够和谐,并表示要“深思”。基本上是闲话,不评。然而下文到底“深思”了没有呢,看下去就知道。第三段:一幕京剧上说,“洪洞县里无好人”。看来,洪洞县里有多少好人,大概谁也说不清,但那里的确有一些利欲熏心的恶人。信息化的社会打破了传统的时空观念,使人们很方便地了解到外面的世界;经济快速发展中的社会,也使人们对财富的追求更加殷切。一大批经不住外面世界的诱惑,渴望走出偏僻的乡村,渴望摆脱贫困生活的农村青年,他们有美好的愿望与憧憬,却抹不去粘附于身的迷茫、无知、懦弱、愚昧;一帮毫无人性的窑主,看准了这些农村青年对外面世界的无知,看准了他们权益意识的淡薄与无助,利欲的黑洞,又使他们丧失了做为一个人应有的同情、怜悯与良知。如此的两类人相遇,你难以想像,究竟会生出何等无法预知的事件。虽然黑砖窑事件可能只是极个别的极端,但产生这种邪恶事件的根源不可谓不有其深刻的社会时代背景。三叶青:映洁“深思”了一会儿,觉得是“一些利欲熏心的恶人” 与一些“迷茫、无知、懦弱、愚昧”的农村青年“相遇”之故,所以出现了“无法预知”的事件。并表示要深究“社会时代背景”。从浅薄的人性论出发,自然得出这种肤浅的结论。至于为什么会出现“利欲熏心的恶人”?却又不肯“深思”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能培养出这种恶人吗?即使有这样的恶人,社会有他生存的土壤吗?能有奴役别人的机会吗?敢这样剥削压迫别人吗?是什么造成了“恶人”出现和生存的土壤?只有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状态下才有可能。触及制度层面,就止步不前了,是不是虚伪或干脆是心虚呢?提到了“社会时代背景”,那么往下看吧,会有什么深刻的分析。第四段:法治在进步,人民的人权意识也在增强。可中国实在太大了,总有那么些令人惊心的事件发生。山西黑砖窑事件,可能又使一些为怀恋过去,歌颂过去找到借口,也可能使一些人出现诋毁改革开放的倾向,从政治斗争、阶级对立等上纲上线的角度来喧嚣一番。毋庸置疑,如此恶劣的事件能够发生,需要严加惩处的决不仅仅是几个黑心窑主,一帮如狼似虎的打手,地方党政官员,当地警方,乃至山西省主要领导都应当受到应有的问责。这不是官员们事先毫不知情,并没有叫他们那样做就能解脱的。在其位谋其政。民有冤,而官不知、不问甚或不究,就应当受到责罚。政府公职人员,如果不能尽职尽责地保护百姓,这样的官员留之何用?三叶青:上段刚说了要深究“背景”,这里却来了个笔锋一转,“背景”只好到爪哇国去寻了。而一顶“诋毁改革开放”的大帽子,却照反思者头上扣过来;还不忘记划出“政治斗争”“阶级”的言论禁区,阻止人们从“政治”和“阶级”层面反思事件的根源。这种手法无聊而可鄙。映洁此种手法运用纯熟,本人已经多次揭露过。他的问题在于:用“改革开放”这种含糊其辞、表面无比正确、内涵并不确定的词汇来为自己壮胆,以便给自己贴上一贯正确的标签,这种手法并不高明,说实话,是很招人鄙视的。“改革开放”本身不过是一个客观中性的词汇,“什么样的改革开放”才关乎性质,关乎褒贬。“改革开放”并不意味着天然正确,它会有失误,甚至存在荒谬,值得深刻反思。为着多数人的利益、走向共同富裕的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这种改革开放是应该肯定的;如果改革开放走向了多数人利益的反面、只能导致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带来诸多的如“黑砖窑” “矿难”、“大头娃娃”、“假药”……等防不胜防、久治不愈的恶性事件,那么为什么不可以批判和反思?如果改革开放真像邓小平所说“走了邪路”,为什么不可以反对?反思没有禁区,从“政治”“阶级斗争”角度分析,也是一方面,改革方向问题,难道不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严酷的剥削压迫事件,难道不是阶级斗争?刻意回避,不仅于事无补,而且也是愚蠢的,令人想起掩耳盗铃的典故。然而,毕竟映洁总算又“深思”了一下,他认为黑砖窑事件的原因是“政府公职人员不能尽职尽责”。然而,为什么不能尽职尽责呢?又不肯“深思”了。政府不作为,一方面可能是官僚主义的惰性使然,但更主要原因是“部门利益”使然,特别是官商勾结,使公权被金钱劫持,共同为非作歹。而在公有制社会,哪来的官商勾结?私有制的多元利益主体,才为滋生官商勾结准备了丰厚的土壤。其实,稍一深思,必然触及制度层面。奈何此人思维的触角过于迟钝。人一有私心杂念,就不能客观公正地看问题了。第五段:在这里还要说一点,纵然黑砖窑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社会根源,但看问题还是要视其为普遍现象还是极个别的情况。我们说,全国每年都会发生一些程度不同的侵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事件,这是个普遍现象。但诸如山西黑砖窑这类情况,还是极个别的极端事件。法治、监督、教育、严格的问责追究,我们有很多保护民众基本权益的法律法规,问题的关键在于还有许多人不知道、不执行、不在乎。山西地方官员为黑砖窑事件的道歉和补偿是应当的,但他们的责任心体现在哪里?当地官员,应当有人为此类事件痛心自责乃至引咎辞职。在一个民主的法治化的国家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更应当的是依靠法律和行政职责,而不是一阵风、一场运动,更不能以泛政治化的斗争思维来思考一切。三叶青:这一段又来了个笔锋一转,没有沿着“政府公职人员不能尽职尽责”的思路“深思”下去,却拿“普遍”、“极个别”这些概念绕得人头晕。明明是在表达“全国每年都会发生一些程度不同的侵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事件,这是个普遍现象”, 第一段也说了黑砖窑事件“涉及近千名民工,三个地市”,“长达四年的时间”,也表明并非个别,而是普遍。这里又非要说黑砖窑事件是“极个别”,我不知道此人的逻辑是否有点特别,反正本人看不懂这种云遮雾罩的表达。人一成了右派,就容易变得弱智,看来真是说得不错。映洁继续“深思”,得出“法治不完善、官员要担责”,仍然是浅表性的结论,还是跳不出肤浅的表象。接着又慌忙划了个禁区——“不能以泛政治化的斗争思维来思考一切”,不能跟“政治”联系起来,不能提“斗争”这个词语。明明是重大政治事件,明明是激烈的阶级斗争——黑窑主及其爪牙代表的剥削压迫阶级和童工、农奴们代表的被剥削压迫阶级之间还有调和的余地吗,却偏要回避,有这样强词夺理的吗?被奴役、被打残、被吓傻、被活埋……这还不存在斗争?这还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党中央提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事,最小的事也是大事。请问:群众利益是不是政治?而且事关童工、农民的生存权、健康权、自由权,这是不是政治?当这一切被剥夺的时候,当这一种现象经年累月、大量存在的时候,居然还有人站着说话不腰疼:黑砖窑事件没什么大不了!居然有人煞有介事地告诫别人:不要把这档子事情跟“政治”联系起来!好一个“大不了”,好一副事不关己的嘴脸。无非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惯常伎俩,无非是圈定“恶人作恶”、“政府失职”、“法治不完善”之类的浅表圈子,不容人们进行制度层面、政治层面深入的反思,唯恐对主流精英主导的私有化走向提出质疑和挑战……如果自信真理在握,那是不怕辩论的,真理越辩越明。相反,心虚者才处心积虑地回避矛盾,害怕质疑。但纸包得住火么?
黑窑儿童的黑窑事件
核心提示:至少有1000名孩子被骗至山西黑窑厂做苦工,最小只有8岁,最大13岁。400多位父亲在网上联名发求救信,40余名落难孩子被解救,但当地警方只允许解救当事人的孩子。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涉嫌倒卖童工,一名劳动监察队员甚至把被解救童工补发的300元装进自己腰包。黑窑儿他们的孩子不幸被人贩子骗卖到山西黑窑场做苦工,他们倾家荡产,冒着生命危险一次次潜入大山深处寻找他们的孩子。两个月来,他们先后营救出40余人,从中得到一些宝贵线索。可当他们找到有关部门遇到的却是互相推诿!400多位绝望至极的父亲在网上联名发出求救信——《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在天涯杂谈上,该帖仅仅6天点击率便超过58万,回帖高达3000多篇。据媒体透露,在山西黑砖窑做苦工的孩子至少有1000人。”而昨日,恰是“世界无童工日”。砖窑“黑人”生活在悲惨世界2007年6月5日,大河论坛出现一个题为——《罪恶的“黑人”之路!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的帖子,帖子以400位河南籍父亲的口吻陈述:他们的孩子大多在郑州火车站、汽车站、立交桥下、马路边等地方被人贩子或诱骗或强行拉上车,以500元一个的价格卖到山西的黑砖窑做苦工,山西临汾市、永济市是窑场比较集中的地方。帖子里描述了不久前成功的一次解救过程,情景催人泪下——“我们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在这些手脚并用、头发长得像野人一样的孩子中间,有的已经整整和外界隔绝了七年,有的因逃跑未遂被打致残;有的孩子被监工用烧红的砖头把背部烙得血肉模糊(后被人救出在医院治了数月也未痊愈)。他们每天工作14个小时以上,还不让吃饱饭,有时因劳累过度,稍有怠工就会被监工随手拿起的砖头砸得头破血流,然后随便拿起一块破布一裹了之,继续干活,至于拳打脚踢,棍棒伺候更是家常便饭,更有甚者,有的孩子被打手打成重伤也不给医治,如不能自愈或伤情恶化,奄奄一息时黑心的工头和窑主就把被骗的苦工活活埋掉。这些孩子身上都因为长期不洗澡长满了牛皮癣似的皮屑,他们最小的只有8岁,8岁的孩子为了一顿饱餐是那么顺从,每天都干着成人都难以承受的重活。他们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全天候有监工或打手巡逻站岗。”由于势单力薄,父亲们只能尽可能地解救了40名河南籍的孩子,“对那些来自湖北、四川等外省的孩子,我们为无力改变他们的命运而愧疚”。由于这些黑砖窑都在大山深处,再加上窑主们“消息灵通”,致使解救起来难上加难。“令我们心寒的是,乡派出所不仅置之不理,还百般阻挠刁难我们带走已经解救出来的孩子,而且在窑主对我们进行威胁恐吓也坐视不管。”帖子说,后来经过努力,上一级公安机关所对乡派出所进行敦促,乡派出所终于表态:“孩子是在河南丢失的,强制用工的窑主也是河南人,你们应该回河南报案,只要你们河南警方出面,我们会全力配合。”,拐卖孩子的犯罪嫌疑人之一杨某因把拐卖来的人打伤致残已被山西警方刑事拘留,但却因“证据不足”无法立案。网友痛斥21世纪“奴隶工潮《罪恶的“黑人”之路!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发出后获得了强烈反响,截至6月12日,大河网上该帖点击率超过31万,而在6月7日被转帖到天涯杂谈后,短短6天时间,该帖更是获得了高达58万的点击率和3000多篇回帖。在天涯上的数千个回帖中,网友们几乎都表达了同一个立唱—“愤怒”。网友“LQL8866”称:“震惊呀,在21世纪的今天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情,如果是真的,建议中央一定要严查严打!”不少网友直指这和“包身工”无异,而黑砖窑更是当代“奴隶主庄园”。河南都市频道报道中的一个细节多次被网友们提及:一个到黑窑场寻找孩子的家长发现一个小孩是自己的同乡,想把他带走,结果当地派出所的人说,这小孩是窑场花了几百块钱买来的,你只要找自己的孩子就行了,不要管闲事(见上图)。网友“三疯Z”表示:“当地黑砖窑之所以如此丧心病狂,和警方的态度应该有着直接的关系,他们之间肯定有着不可告人的交易!”“当地警察已经变成黑煤窑主看家护院的私人武装1网友“sophie”则声称要“起诉政府不作为”。与此同时,许多失智网友更是呼吁“集合较多的人,用武力端掉黑煤窑”。在一片声讨声中,也有理性的网友呼吁,“不能消极对待”,同时发出建立“民间解救联盟”、“黑窑儿童拯救小组”的呼声,以便更大范围地获得支持援助,尽快营救在山西等地黑砖场被囚禁迫害的儿童及其他民工。河南上千家长上电视寻子目前,许多有社会责任的媒体开始共同关注在山西受困的河南未成年窑工,大河网、商都网为“罪恶的黑人之路”开辟论坛,三天时间有3万多名网友参与讨论。用百度搜索“罪恶的黑人之路”词条,有13.8万多据了解,河南未成年人被拐骗到山西黑窑场做苦工的悲惨事实,已经引起该省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据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报道:从5月9日该台记者接到未成年人失踪的第一条新闻线索开始,在一个月时间内,记者三次赴山西黑窑场暗访,截至6月11日晚上,河南电视台共播出了21期节目,上千名孩子的家长到都市频道寻子。为解救被“黑窑潮、“黑矿山”强迫劳动的务工人员,6月9日起,郑州警方展开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拐骗、强迫他人劳动专项行动,并建立“全市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系统”。同日,河南省公安厅也决定在全省开展打击“拐骗强迫他人劳动”的专项行动,全省各地派出所开始摸底、登记辖区失踪人员信息,警方各部门对于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劳动、雇佣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予以严惩,对郑州火车站等违法犯罪猖獗的地区进行专项检查。河南省公安厅已经把“山西黑窑场强迫未成年人做窑工”的犯罪行为,紧急上报公安部,请求公安部督促山西警方清查黑窑场,解救河南在山西黑窑场受奴役的孩子。劳监部门涉嫌倒卖童工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付振中先后三次赴山西采访,见证了这群父亲们成功解救40余名落难孩子的经过。6月8日下午,付振中做客大河网回答了网友的提问。付振中称,他先后三次赴山西采访,跑过大大小小的窑厂。在山西的运城和晋城一带,窑厂特别多,至少有1000家以上。因为山西人口少,用工紧张,很多窑厂主都在非法用工,从人贩子和黑中介手中买来窑工,变成“黑人”。“我们去过的这些黑窑厂,都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在解救孩子的过程中,当地警方只允许解救当事人的孩子,也就是说只有家长亲自去到才能带走自己的孩子。付振中称在解救过程中,面对的最大阻力是,当地执法部门不配合,甚至还执法犯法。他讲述了在山西永济市解救平顶山少年朱广辉的个案,“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是,朱广辉是从一个窑厂解救后,又被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倒卖到另一个黑窑厂的,并且一个姓冯的劳动监察队员还把朱广辉被解救时补发的300元工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对我震撼最大的一次采访,是在山西万荣县采访黑窑厂的童工。这里的孩子最小只有8岁,最大13岁。这些本应该坐在小学教室读书的孩子,却在干这成年人都不愿干的体力活。这些孩子大部分是被拐骗和卖到黑窑厂做苦工的。也有的是因为贫困,跟随包工头出来做苦工的。但无论是被强迫还是被生活所迫的,都让我有一种揪心的痛苦。我为自己没有能力解救这些孩子而痛心。”付振中说,“据我们所知,在山西黑窑厂做苦工的孩子至少有10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