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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10 16:47:34编辑:莆田seo君

办有机肥厂需要环评吗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需要。经营有机肥料加工厂需要的证件有:用地、环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下列区域:
(一)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自然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重要湿地、天然林,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做重点分析。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有机肥场300米以内有居民如何过环评手续

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报表(一份)2、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A4纸一份)3、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A4纸一份)4、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备案准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规划相符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企业名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代理人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原件一份)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许可程序受理一现场勘查一登记表审查一决定。土地必须是建设用地当地允许开办有机肥厂300米内不允许有居民、学校、政府机关、寺庙等厂区3公里之内不允许出现河流、水库等国家重点工程。


办厂要怎么做才能通过环保局

办厂也就是我们说的设立一个新的企业。

首先我用通俗的方式大致给你做个解释:
设立一个新的企业对个人、对合伙人、对本地区、对国家来说都是大事。从环境保护方面来说你设立这个企业对本地区、本流域的生态环境、对人们的生活环境是否会有影响?这是需要做调研,需要论证的。在这一方面,我们国家(其他国家大多也经历过)是走过弯路的。

其次从法律法规方面给你介绍一些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发布)文章来源:《环境保护执法手册》2005年8月版,第243页。
第三章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文章来源:《环境保护执法手册》2005年8月版,第251页。
第二章第七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说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者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都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14号,2003年1月1日施行。文章来源:《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影响评价工作手册》2003年版第12页。
第一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保护分类管理: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说细的评价。
1、原料、产品或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或毒性大、难以在环境中降解的建设项目;
2、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结构重大变化、重要生态功能改变、或生物多样性明显减少的建设项目;
3、可能对脆弱生态系统产生较大影响或可能引发和加剧自然灾害的建设项目;
4、容易引起跨行政区环境影响纠纷的建设项目;
5、所有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活动或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1、污染因素单一,而且污染物种类少、产生量小或毒性较低的建设项目;
2、对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样性等有一定影响的,但不改变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建设项目;
3、基本不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1、基本不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噪声、震动、热污染、放谢性、电磁波等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
2、基本不改变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样性等,不改变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建设项目;
3、不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
详见15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文章来源:《环境保护执法手册》2005年8月版,第265页。
第三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第七条 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第九条 建设项目竣工手,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关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十条 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公布,自日起施行)文章来源:《环境保护执法手册》2005年8月版,第6页
第二章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准确点说,这是一个“准入制度”。
从这几部法律上明确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即你说的办厂)需要通过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
如果有机会我们可以聊聊,我会尽可能的帮你了解。


环保条例中哪条明确规定办厂前必须办理环境审批

环评法第十九条确定,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法第十六条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类别,而环评法第二十二条则确认环境影响评价应由具有审批权限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以上提到的三个文件具体条款给你附上。
环保法
 第十九条 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环评法
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址:http://www.china-eia.com/xwzx/19774.htm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何区别?

1、标准不同,根据国标GB50433要求,项目征战地面积大于1公顷或开挖土石方量大于1万的工程需要做报告书,其他的制作报告表。2、流程不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要开评审会,专家讨论通过后水利局才会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直接请求水利局批复就行,不需要专家评审。总体来讲就是书比表的审批时间长,费用高。3、内容细节不同,报告书和报告表相对来说,报告表中的内容要更生动一些,报告书多文字。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开发区实行属地管理为主、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强化监督管理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应根据本区域中长期发展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等。在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制定水土流失总体控制目标,分析论证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总体布局、规模、建设范围对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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