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虾38元一个

时间:2026-04-19 23:05:48编辑:莆田seo君

青岛大虾事件的事件处理

事件发生后,青岛市北区物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等部门,对涉事烧烤店下达了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青岛市物价局官微发布消息称,在10月5日接到游客投诉后,青岛市物价局及市北区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及时赶到位于市北区乐陵路92号的大排档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大排档名为“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其提供的菜品虽有明码标价,但不规范,并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对该大排档的行为,市物价局已责成市北区物价局根据《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理。市北区物价局表示,将根据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从快处理。2015年10月6日,青岛市北区物价局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拟对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作出9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告知书已送达该店。10月9日中午,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一名女工作人员就物价局未及时积极处理“天价虾事件”,以及对他及家人造成的伤害表示真诚的道歉。

青岛大虾事件的介绍

2015年10月4日,肖先生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引发网友热议。在吃饭前,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向老板确认过大虾38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只,肖先生称当时老板说的是38元一份。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价格为38元一只。事后,青岛市、市北区两级物价部门在检查发现,该烧烤店提供的菜品虽已明码标价,但是极不规范,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鉴于此,将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并按照涉嫌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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