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山阳县山体滑坡事件的事件相关
钒是一种稀有金属,主要应用于工业。商洛市山阳县境内的钒矿产区,是陕西省钒矿资源的主要富集地。山阳县提出了打造“中国钒都”的口号,吸引了大批矿产企业入驻。以发生此次事故的中村镇为中心就规划了9平方公里的山阳县中村钒业产业集群区,该集群区已入驻多家钒矿企业 。这家公司成立于2004年,由陕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致力于钒矿的开发和经营,2015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16.08亿元 。
8·12山阳县山体滑坡事件的介绍
2015年8月12日零时30分左右,陕西省山阳县中村镇烟家沟村发生一起突发性山体滑坡,滑坡土石量达150多万方,经过紧张救援已有14人获救,但仍有60余人失踪。此前山阳县当地政府公布的事故失踪人数为40余人。现场消防、武警等700多人的救援队伍已经到位,救援工作正在全力进行之中。截止到2015年8月15日晚上8时,山体滑坡事故中被埋64人中,尚未发现任何生命迹象。造成厂区15间职工宿舍、3间民房被埋,64人失踪,其中包括7名未成年人。12016年1月初,国务院批复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阳县“8·12”突发特大山体滑坡灾害处置工作情况报告》。经调查认定,该滑坡是在不利地质条件下,受重力、岩溶和地质构造的长期作用而形成的特大型自然灾害并对对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山体滑坡谁负责赔偿
法律分析:山体滑坡致房屋倒塌国家不会赔偿,但是政府部门会给予适当的救助。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但是山体滑坡并非国家侵权才造成的,因此,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山体滑坡谁负责赔偿?
法律分析:
山体滑坡致房屋倒塌国家不会赔偿,但是政府部门会给予适当的救助。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但是山体滑坡并非国家侵权才造成的,因此,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