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最低工资标准
四川省成都市2020年最低工资在全市有两个标准,其中天府新区、高新区等14个区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简阳市、都江堰市等8个区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4元。因此成都市职工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需要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区县决定。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三、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 (二)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4元。
成都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1.月最低工资标准:1780元。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7元。【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