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部门牵头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多少件?
国务院各部门牵头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11136件全部按时办结(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2月9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新办新闻发言人袭艳春介绍,2017年国务院各部门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471件,政协委员提案3665件,分别占总数的89.4%、87.0%,已全部按时办结。人社部、交通部、工信部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三部门办理情况。人社部:加强农民工欠薪治理岁末年初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集中时期,加强农民工欠薪治理也是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年来关注的热点。去年人社部制订实施了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了“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于近期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拖欠劳动报酬的典型案件。人社部副部长傅兴国介绍,2017年人社部出台的58项政策措施都得益于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提案。针对全国人大重点督办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建议,人社部联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意见;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建议提案,人社部成立了工作小组,基本完成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任务。截至2018年1月底,所有省份和统筹地区全部纳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全国共计开通8672家跨省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自启动以来累计通过国家平台结算20.21万人次,基金支付31.87亿元。交通部:推进网约车新规更好落地近年来,网约车监管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2017年有26位代表委员提出14件相关建议和提案。“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00个城市制定了适合本城市的政策,有66个城市已经广泛征求了意见,将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有50余家平台企业在不同城市获得了许可。”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认为,总体上看,这些城市的落地意见都是因地制宜的,是在顶层设计框架之内的。据统计,到2017年底,各地已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23万多本,车辆运输证14万多本。2017年,代表委员同样十分关注共享单车监管问题,并就优化车辆投放、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加强用户资金监管等提出许多建议。交通部和相关部门邀请多名代表委员共同研究制定政策,并最终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针对用户资金安全问题,我们在制度设计时提出了三种方案,一是鼓励信用免押金,二是采取‘即租即押、即退即还’,三是押金需设立专用账户。”刘小明表示,目前我国共出现了77家共享单车企业、投入了2300万辆共享单车、累计运送170亿人次,但其中已有20余家倒闭或者停止运营,“我们正在和人民银行、银监会加强调研,制定相应的资金监管措施和办法,确保用户资金安全。”工信部:加快制造强国建设2017年,工信部共办理议案、建议、提案1095件,实现按时办结率、沟通协商率、代表委员满意率三个百分之百。2017年,工信部对多位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进行了归纳整理,并从规划体系、部际协同、部省联动以及试点示范等方面推进有关工作:一是发布实施了《中国制造2025》11个配套规划,“1+X”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二是遴选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攻关;三是批复宁波等16个城市以及苏南五市等四个城市群,推进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四是制定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分省指南(2017)》,引导地方差异化发展。过去一年,代表委员们还围绕完善和稳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体系等积极建言献策。工信部于2017年联合发改委、科技部等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还建立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长效机制等。此外,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还直接或间接推动了中小微企业、军民融合、消费品工业等领域政策的出台完善。解决就好。
国务院为什么要做好全国人大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提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认识
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于各地区、各部门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不断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要建立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稳妥处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公开效果。
二、分阶段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摘要公开。从2015年开始,各地区、各部门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应当采用摘要公开的形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可不公开复文文号、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合并公开摘要。同时,还应当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也可从2014年开始开展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并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第二阶段,从2017年开始,各地区、各部门在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尽量作区分处理,依法将可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对于本通知印发以前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由各地区、各部门综合考虑历史性信息的特点、公开的社会影响和自身工作实际等情况,遵循公正、公平和便民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公开。
三、规范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主体、公开程序和公开方式
对于独办、主会办的建议和提案,独办单位和主办单位是办理复文公开的主体;对于分办的建议和提案,各分办单位是办理复文公开的主体。
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前,各地区、各部门应依照《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办理复文进行审查,履行与会办单位的沟通确认程序,会办单位应主动向主办单位提供是否公开的意见;需要征求建议和提案提出人意见的,应做好征求意见工作。
对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应采用主动公开的方式予以公开。为增强公开实效,各地区、各部门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尤其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集中展示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应将公开情况以适当方式与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情形,应依据《条例》和本通知规定的程序及内容,做好答复工作。
四、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做好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涉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在公开办理复文的同时,可配发解读材料,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便于公众理解。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后,应及时了解舆情反映,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并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切实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推动改进工作。
五、加强对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将加强考核评估,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各地区应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逐步做好地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