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纪委

时间:2026-06-05 02:15:06编辑:莆田seo君

张志勇的简历

1978年10月至1983年8月就读于广西医学院卫生系,获医学学士学位,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攻读广西医学院环境与职业卫生专业研究生,获医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96年11月至1997年12月获海外中华医学基金资助,分别在中山医科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The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做访问学者。1999-2000年在美国密执根大学(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做博士后研究,获博士后研究证书。

张志勇的人物简介

1985年7月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1985年7月起先后任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科研人员、研究实习员、副研究员、研究员;1997年4月任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山东教育科研》副主编;2001年4月任中国教育电视山东台、山东教育电视台副台长兼总编室主任;2002年1月起任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现任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国家督学,民进山东省委副主委,山东省政协常委,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副理事长兼目标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赵学凤的事实回顾 二

我生在淮安,长在淮安,工作在淮安。我一直有一个报效家乡父老的情结,也有一个改变家乡面貌的决心。多年来我为家乡确实做了些工作,但它永远抵消不了我深重的罪孽。我悔、我恨的不是我积劳成疾,是个病人;而是违纪违法,是个罪人!我悔、我恨的只是自己一生奋斗不容易,最后竟毁在自己手中!“风流总被风打风吹去”。就在我年龄渐老、职务上升,走向权力高峰的时候,我没能正确对待权力,私欲膨胀,敛财受贿,违了法,犯了罪。在被“两规”中,我边交代罪行,犯了罪。在被“两规”中,我边交代罪行,边深刻反思,特别是在做笔录过程中,我深感自己确实是“位高权重、问题严重”。笔录就是我的罪行录。如今这一切都已被历史定格,不可更改。我在日记中无限悔恨地写道:一份笔录一罪证,越思越想越悔恨;事实难变态度变,痛改前非重做人。我的腐败犯罪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一、官场变市场,以权易钱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官场污染严重,使官场变异为市场由来已久。在一些地方因为腐败之风,甚至官场比市场发育还早,变化还小,成了永远的卖方市场。因为想升官的人多,想做大官的人多,想做有实权官的人多。这在淮安这些落后地区尤为突出,就为权钱交换提供了市场条件。我正是利用了自己手中的权力和这种“市场”条件,大搞权官交易,受贿敛财的。初步统计,在我违纪违法涉及到的192个问题中,属于干部的提拔、使用、调动方面的问题就有93个,占了近一半的比重。这里最为突出的是我与原市财政局局长冯祝平的非正常的经济交往。一般地说,领导的红人,既要有一定才能,又要有一定奴性。他经常是今请示、明汇报,早晚有空绕一绕,竭尽吹捧、拍马、讨好之能事,使我进一步感到冯祝平说话“顺耳”,办事“顺手”,逐步丧失了警惕,开始把握不住自己了。就在1998年春节期间,当时我带病工作,冯祝平以看望我生病为由送了我5000元钱,我竟鬼使神差地收下了,从此打开了我和他非正常经济交往的缺口,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平时,冯祝平不是给我和家人买件衣服,就是给我小孙子送件玩具。1999年春节前,他又以过节的名义送了我1万元钱。逢迎麻痹了我的神经,金钱蒙住了我的眼睛。于是,一个为了位子,想“改变身份”;一个为了票子,从“经济考虑”,我和冯祝平两人心照不宣,交往就必然变味了。到2000年我瞬息万变感年龄快到了,在我退休之前必须把冯祝平任副市长的事给落实了。这时的冯祝平内心比我更急,“改变身份”的愿望更加强烈。于是,他更加迫不及待地对我加大“投入”,促使我尽快为之解决问题。这样交往便开始升级。冯祝平抓住所谓“房子、车子”问题,大做文章,向我,特别是向我两个儿子频繁出击,投其所好,送其所要。在房子问题上,冯祝平演出了一出“借房-卖房-买房”的闹剧,让我一步一步走向陷阱而不能自拔。在2000年下半年,我正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冯祝平为副市长人选;2001年5月份,我从市委书记位置上退了下来,但总觉得冯祝平没能做上副市长是我的一桩心事,于是我向新任市委书记作了推荐。在上级考察冯祝平时,有人反映冯有经济问题,我尽量帮其讲话。然而,这番苦心注定无用,冯祝平和我先后都被查处,真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回想起来如恶梦一般。我和冯祝平的经济交往问题,仅仅是我在干部使用上权钱交换的一个“缩影”。随着我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越来越集中,干部任用上“行情越好”:已提拔的要感谢感谢,想提拔的要亲近亲近,暂无求的可铺垫铺垫,关系好的更加深加深,关系差的要改变改变……这方面的权钱交换都还可以举出一些例子来,也都可以充分说明靠权力和金钱建立起来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不是馅饼,而是陷阱,不仅损害党的形象,最终还会使自己身败名裂。我心中老是将权钱交换的过程作一个比喻,犹如一个人手中拿着一根绳,在牛旁边慢慢转悠,喂牛一把草,摸摸生动活泼的脊背,看准了牛不再怕他,不再防他的机会,就一下子把绳从牛的鼻孔里穿过去,趁势给其套上枷锁。这时的牛,就是力气大如天,性子烈如火,有一根绳子从鼻子里穿过,也非得乖乖地跟着人家走不可!我的腐败犯罪过程正是如此的可悲。二、干事不干净,权钱交换在被“两规”时,当我静下心来翻看我利用协调工作,收受钱财的生活记忆,激起我陈年的伤痕和阵阵的隐痛。利欲使人犯罪,教训唤醒良知。如果说在干部问题上的以权易钱,交换的另一方是为了做大官的话,那么在协调工作中的权钱交换的另一方就是为了发大财。我在协调工作过程中的腐败犯罪主要在三个问题上:1、协调资金。某私营企业主原系市机关工作人员,后下海,又回到淮安从事私营个体经济。有一天,我到刘老庄看了他的企业,认识了他。在看厂时,他提出想扩大规模,能否请市政府给部分财政周转金支持。我回市后即给某某副市长打招呼,请他协调,并和当时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交待给予支持。应该说这一切都是很正常的。但是,这位私营业主从此便把我的权力作为自己发财的紧缺资源。在他看来,要发财必须有权力和资金的支持,这权和钱就像是同一硬币的两面一样不可缺少。而我又贪心不足,见钱眼开,这样一个要权,一个要钱,双方都得到了“满足”,符合“价值规律”,经济交往从此开始,我便陷入了犯罪泥坑。一是在1998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他来到我家,谈了他企业的情况。最后,他拿出4万元钱送我,说感谢市长支持。我推辞不要,他便迅速跑掉了。我心想,反正来日方长,他要办的事还很多,实在不行以后退他。由于我没能战胜自己的贪心,就不能战胜自我。人这种动物真是难以琢磨,这种微妙的“心理平衡”竟改变了我的一生。二是因为他和我之间有了这种交往,他更得寸进尺,盯住我不放,进一步拉关系、套近乎。在1999年上半年,他拿了一份要求解决周转资金的报告让我签给银行或财政局,我照办了。事后,他又送了我3万元。“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软”,我不得不顺着他的意思给他办事。就在这年的上半年,我在某某副市长的提议下,将他所办的公司作为市重点扶持的十户私营企业之一,并下文明确挂帅人为某某副市长,挂钩单位为市财政局;同时,在6月底召开的市委工作会议上组织三级干部到该企业参观。这不仅为他和他的企业造了舆论,而且使他有了政治地位和稳定的资金支持渠道。三是使我始料不及的是,冯祝平和他系大学校友,关系很密切,市委下文后,给他们两人的勾结提供了合法的条件。冯祝平把他的企业作为活动基地,他把冯祝平领导的财政局作为资金靠山,冯为他发大财,他为冯做大官,两人共同把矛头指向我的权力,最后乘我小孩购房之机,送了15万元钱,使我罪加一等。回忆与这位私营业主交往的过程,开始我也很想作为一个典型,好好扶持。可由于我没能约束住自己金钱的欲望,自己溜出了“法纪的圈子”,一步步滑向深渊。这个教训太深刻了,其中包含的警示深深触动了我灵魂最深处:人既要耐得住寂寞,更要耐得住繁华;要战胜邪恶,关键还要战胜自己的心。2、协调土地。2001年春一天晚上,有位熟悉的同志拿着市政府文件和与外省老板签订的合同找到我,说某超级大国板开发房地产,现来办土地手续,市里不给办,土地出让要按招标新政策。福建客商资金已到,急等办手续,不行人家就要走了。按道理,对土地出让采取招标是对的,我应该支持。可当时我沉不住气,立即给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某某打电话,发了脾气,要他仍按原政策办。在事后,我还专门责成有关领导协调这件事。在约在2001年4月份,这位老板找到我,说丹桂园开发手续已办好了,马上就开始拆迁了,这事费你不少神,并送我2万元表示感谢。“招标”变“招商”,一字之差,“阳光”操作变成了“暗箱”转让,不仅给开发商带来了更大的利益,也使我自己陷进了腐败犯罪的深渊。3、协调工程。因为帮忙协调一个工程,某局长给我送了15万元。当时我想,难怪有人说,以前只重视钱,没想到权比钱更有用,有权就有钱,没想到权比钱更有用,有权就有钱,有权就有一切,只要一句话,就轻轻松松挣到了钱。关于协调工作方面的腐败犯罪还有不少例子,在我违纪违法涉及的192个问题中就有32件。人们常把官场比喻为一个权力的“自由市场”,各种利益、各种行为或者大夸兜售之能,或者私下讨价还价。掌权者无法回避这个市场的喧器,决策、协调就往往成为各种利益交换和妥协的结果。我由此深刻体会到,干事、干净,实质就是做事、做人,不仅要有做事的热情,更要有做人的原则。江泽民同志指出,贯彻“三个代表”本质就是执政为民。这执政为民,就像一座大厦,基础是人民群众,支撑这个大厦的是廉政、勤政、德政、善政。干事又干净,就会有种成就感;干事不干净,心情就将永远沉重,自身就不断贬值。一个人做点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更难的是一辈子干干净净地干事。所以,人还是纯朴为好。方志敏烈士在《清贫》一文中写道: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衡量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官位的大小,不在于权力的轻重,不在于钱财的多少,看的是境界的高低,道德的优劣。真正的清正廉洁是思想上、灵魂上的干净、纯洁。纯朴是真,纯真才善,贪婪最丑,贪求极欲,贪污不能持久。取纯去贪,我们的肌体和心灵才能得以轻松和自由。我干事不干净成了我今生无法弥补的过失和遗憾,使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就像被人掏空了心一样。这终生的伤痛将永远无法愈合。三、后院没管好,家风不正我在日记中写道:“养子不孝父之过,做人不正枉为父;全家卷入不幸事,全靠组织给出路。”我没能管好自己,没能管好家庭,家风不正,后院起火,这是我职务犯罪的又一个特点:一是全家共同参与违纪违法。1999年春天,二儿子回家,在吃中饭时说,有批电脑生意可以做,听说市财政局要为下面乡镇配批电脑,想和财政局联系联系。我听后,马上吩咐在市财政局工作的大儿媳帮着找找人。我这句话显然给了小孩一把“尚方宝剑”。于是,大儿媳便带我二儿子找到了市财政局分管副书记***,***当然答应考察考察。事后,***亲自带队到南京,通过我二儿子到联系好的一家电脑公司考察,自然满意,随即签订了合同,分两批到货。儿子两次从中拿取了好处费12万元。至于对自己亲自打招呼,让自己小孩在自己管辖的部门批销电脑,我身为领导干部,明知违反规定,竟听之任之,可见麻木到何种程度。二是家人利用我的权力影响,谋取私利。我二儿子曾在南京某大学读研究生,随指导教师到淮安为企业进行战略、形象策划。在2000年初,市华淮信用社主任周某怀着个人想当待批的商业银行副行长的目的找到我二儿子,请他帮助联系几个专家为信用社进行CIS工程策划。我二儿子随后和几个人,联合成立了一个项目组,专门注册了一个南京康思达资讯有限公司,用业务时间为华淮信用社进行了为期大半年的策划,最后形成了策划报告。整个策划时间这么长,儿子多次到淮安。当时我佯装不知,知而不言,没有及时予以制止,直到儿子被“两规”以后,我才让二儿媳将17万元策划费退给省纪委。原某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某某,和我二儿子接触较多。经常把一辆蓝鸟车借给他使用,并让他转告我,他想调市公安局工作,请我关照。看在儿子的情分上,后来我真的让组织部拿出方案,提交书记办公会议讨论,但未能获得通过。尽管如此,某某认为我还是出力的,怀着“感谢”之心,竟将这辆车以2.5万元(实付08万元)低价卖给了我大儿子,大儿子又将这辆车转卖给一个体户,得钱7.5万元。此外,妻子张金美不仅没能对我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约束,相反,当我将不该拿的钱交给她时,她心知肚明,也从未制止。后来,她自己也利用我的权力影响谋取私利。三是儿子收取人家好处,通过我为人办事。某县原万集镇党委书记简某,曾先后送给我二儿子1.28万元,让他给我打电话,为其升任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帮忙说情。市政府×××想兼任行政管理局局长,多次送钱给我二儿子,让他给我施加影响,等等。家庭的不幸使我深深感到,管好自己、管好家庭具有极端重要性。真的能“一人有福,带起一屋”吗?不能。有这样的想法,实质是封建思想的残余。现在我明白了,祸与福是一体的两面,是分不开的。福也好,祸也罢,有时发生在瞬间,仅仅是一念之差,世上就这两上字:福、祸。两个字半边一样,半边不一样,就是说两字相连相依,就好比箩面的箩筐,咣当摇过去是福,咣当摇过来就是祸。所以,我们得清楚,凡遇好时光甭张狂,张狂过头了,后边就有祸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是句人人皆知的俗话。这句话一定程度上折射了人际关系的冷漠和狡诈。在商场如战场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恐怕更是如此。人家谁看得起我的全家,包括我?看中的是我手中的权!现在,我简直无法面对家庭,无法抑制悲伤,真是幡然醒悟,痛自责悔!四、收礼到受贿,滑向深渊我当了市委书记以后,自己成了“第一把手”,家属成了“第一夫人”,家庭成了“第一家庭”,各种逢迎、进攻无时不在,无孔不入,时时刺激我的神经,使我如芒在背,寝食难安。面对金钱的引诱和煎熬,好像血管里有一头怪兽,在你的体内猛冲犯撞,让你“手痒、心悸”,逼着你捞一把。于是,自己的前程捞掉了,自己的尊严捞掉了,自己的家庭也捞掉了。我现在经过反思,感到有了权就有了四多:一是亲友多了。“门前扣匹高头马,不是亲戚也是亲”。亲友真的多了,但真假难辨,假的多,真的少,半真半假也不少;二是喜事多了,孩子结婚、孙子出生、家人生日,连搬个房子都是“喜事”,都能祝贺一番。你自己不当事,人家可在乎。三是节日多了。有权时时节,特别是春节。有同志问我,你为什么收礼受贿往往集中在春节前呢?我感到这恐怕像农村“逢集”,现在变为“逢节”,这样交易既可掩人耳目,也有各种借口,使之送得有理,收得安心。四是外快多了。什么“奖金”、“福利”、“纪念品”、“购物券”等等,都不会少了你这个有权者。在我违纪违法的192个问题中,此四种情况就达52件,已足以说明这种现象。这些“灰色收入”,同样违纪,不应该拿;而且危险的是这个底线一突破,就会向犯罪深渊速滑下去。我自己正是从收礼到受贿,从违纪到违法发展的。还有的同志问我,你拿了不该拿的钱,为什么绝大多数都是事后感谢你的?我感到只要你拿了人家钱,受了人家贿,事前、事后其实质都是一样。从官场的权钱交换来看,有先送钱后办事的;有边送钱边办事的;也有先办事后送钱的。这后一种,即事后“感谢”的,它是一种相互的信任,一种相互的默契,也是一种隐蔽。更何况对送钱者来说,既是为了感谢,又是图的合法,一举两得,比前两种一锤子买卖显得更深谋远虑。由此,我又想到,虽然在政治“自由市场”里买卖的“商品”本质上就是权力和利益,但是各路买家和卖家似乎都不太愿望承认这些交易。因此,在兜售权力和利益的时候,这些“商品”必须利用“节日”、“感谢”等“情”和“理”来包装。我们常见的这“四多”就是这些五颜六色的包装纸集中地拍卖,集中地上市。江苏省一领导同志曾经在一次会议上指出:职务可以使人有更好地施展才华的舞台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也可以使极少数人有受到侵蚀、犯错误的土壤和走向腐败的条件,使一个人有许多耻辱,遭到人民的唾弃。当庸官,误国误民;当贪官,害党害民。我感到作为一个地方的主要领导,无非要抓好四件事,即:做决策、用干部、抓落实、做表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自己恰恰没能做到,在这四方面出了问题:表率作用差,不仅自己收礼受贿,而且带坏了全家;使用干部、协调落实上搞权钱交换,受贿犯罪更是严重;因为自己的思想、行为的不端,决策最终又变为给权钱交换开辟市场的手段。我犯了罪,不仅断送了自己,而且损害了党的形象,带坏了一方风气,伤害了一批干部,阻碍了发展改革,影响很坏,危害极大。我将永远被钉在淮安历史的耻辱柱上了。白天,我经常一份份翻看我的交代,使我灵魂一次次受到震撼;深夜,我不停地一件件反思我的罪过,使我身份一阵阵受到折磨。是我命运不好吗?不!我并不敬畏命运,我应当敬畏的是党纪国法。因此,我有常常的负罪感,心情一直很沉重,也很沉痛。我也有难言的畏罪感。我确实感到自己罪行严重,罪不可恕。民怨沸腾,不惩处不足以平民愤;党心难违,不惩处不足以制党怒。但是,如果真的让我去受牢狱之苦,就这样了此一生,我还值得活下去吗?我更有强烈的赎罪感。我要不断地深记反省检讨,彻底地坦白交代,坚决地把不该拿的钱退给组织,把握机会,战胜自我,回归本性,以我的积极主动的态度赎罪。

上一篇:小马座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