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夫妻投靠入户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怎么填
申请人填户主,被申请人填迁入所有家庭成员。如张先生想要将妻子周女士的户口迁入自己的户口,“申请人”一栏填写“张xx”,“被申请人”一栏填写“周xx”;如果是张先生携妻子周女士一起迁户口,“申请人”一栏填写“张xx”,“被申请人(1)”一栏填写“张xx”,“被申请人(2)”一栏填写“周xx”。有几个人迁入户口,“被申请人”就填写几栏,不用全部填满。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成都夫妻投靠入户需要什么条件
一、成都夫妻投靠入户需要什么条件
外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二、其他条件的户口迁入政策
1、暂住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2、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3、投资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4、纳税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5、经营入户——新增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6、新生婴儿入户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7、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前置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8、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前置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北京户口投靠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夫妻投靠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十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子女投靠:1、投靠人为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2、父或母户口在北京且有住房;注: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老人投靠:1、无业老人申请,男性需要超过60周岁,女性需要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离退休老人,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法律依据:根据《北京市统一本市农业非农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通知》第一条规定:统-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标准。取消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入农业户口政策,夫妻投靠进京落户统一按现行非农业落户政策办理。《北京市统一本市农业非农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通知》第二条规定:统一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进京落户登记。外省市人员符合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办理户口进京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
北京户口子女投靠落户政策
北京户口子女投靠落户政策具体如下:1、夫妻结婚满3年,任何一方之前离过婚,离婚协议需公证满3年。这两项可同时进行;2、北京人名下无子女,之前的子女要判给对方,最多一个,并且不过14岁;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投靠子女落户办理所需材料具体如下:1、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妻)入户;2、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手续;3、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3)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4)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5)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4、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及《户口迁移证》、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