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2022年申报时间
保障金按年申报缴费期为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申报缴交上年度的保障金。当年新登记注册的 用人单位应当于次年的申报缴费期内申报缴纳保障金。1、所属当年的残保金次年9月集中征收。2、当年安置残疾人,次年1-6月向残联部门进行网上备案,次年9月享受抵减政策,如2022年安置残疾人就业,2023年享受抵减政策。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宁波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和2022年残保金仍按每人每月20或24元标准执行;2023年,以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征收2022年全年费款,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1倍;2024年起,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2倍。
残保金2022年申报时间
2022年全国各地残保金申报审核已陆续开始,申报时间基本在3至10月份,但不同城市的实际申报时间存在一定差异。例如2022年北京残保金申报时间6月1日-10月31日,今年残保金审核包含三种方式:网上审核、窗口审核、快递资料审核,建议用人单位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2022年残保金年缴纳额=(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1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财税〔2015〕72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告2019年第18号)等文件规定。2022年9月征期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