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区小学怎么办理转学
您好
上海同区小学办理转学
1,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摘要】
上海同区小学怎么办理转学【提问】
您好
上海同区小学办理转学
1,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回答】
然后呢【提问】
在同一区转学需要满足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区迁移。【回答】
外地户口【提问】
应该是跨区搬家。【回答】
同区转学【提问】
同区转学【提问】
从外地迁入本市的。【回答】
不是【提问】
从外地迁入本市。【回答】
同区转学。是民办转公办吗?【回答】
你好
你的情况是同区转学。【回答】
一般是不符合要求的。
特殊情况民办转回公办【回答】
不能转学的情况有:同区内公办学校之间不能转学【回答】
上海浦东新区小学三年级学生能在浦东新区转学其他小学吗?这属于同曲转学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开心],上海浦东新区小学三年级学生能在浦东新区转学其他小学吗,这属于同曲转学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上海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上海市内跨区迁移(至浦东新区); 2.本市户籍学生(浦东新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摘要】
上海浦东新区小学三年级学生能在浦东新区转学其他小学吗?这属于同曲转学吗?【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开心],上海浦东新区小学三年级学生能在浦东新区转学其他小学吗,这属于同曲转学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上海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上海市内跨区迁移(至浦东新区); 2.本市户籍学生(浦东新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回答】
这是我为您提供的相关拓展:(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浦东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初中初三年级第一学期、第二学期,高中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回答】
这是我为您提供的延伸拓展:二.转学条件 (一)初中、小学转入条件 1. 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对口转学: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 本市户籍因“人户分离”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对口转学的学生,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 本市户籍要求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对口转学的学生,承租人须是学生父母(提供相关证明)。 4. 动迁户子女: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联系办理转学。 5. 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 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的学生,可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6.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同住子女,按房产证地址就近转学,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无房产证可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7. 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就近转学,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8. 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的,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9. 港澳台、外籍学生,可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回答】
属于同区转学【回答】
公办小学可以同区转学,非公办不可以【回答】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热线电话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热线电话:021-35367070。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5年,主要承担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以后的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教育考试的科研和开发,深化教育考试制度的改革,组织实施教育考试与招生工作方案,促进与境外考试机构的合作交流,开拓多层次、多规格的考试项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近年来,与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考试服务机构加强了友好交往,注重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并就合作开设考试项目等事宜进行切磋和探讨,取得了可喜的成果。面对机遇和挑战,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顺应“学习型城市”的发展需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本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努力做好各项招生考试工作,为“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上海城市精神再添风采。
上海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
上海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1-35367070。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5年,主要承担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以后的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教育考试的科研和开发;深化教育考试制度的改革。深化教育考试制度的改革;组织实施教育考试与招生工作方案;促进与境外考试机构的合作交流,开拓多层次、多规格的考试项目。建院十余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历届领导和全体职工积极开拓,锐意进取,招生考试事业不断进步。每年组织各类考试达50项,参加考试的人次数近210万。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方针的指导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推进中招综合评价与多元录取和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的“上海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积极推进招考手段现代化方面,率先实现了网上报名并开展网上咨询活动。
浦东招生办电话
上海市浦东新区招生办电话是: 58308120 58307991 58303406 68004482 68004487。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是一九九四年组建的浦东新区教育局直属公务类事业单位,至今已经十六年。几年来,在教育局的支持下,不仅为招办选择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而且多次投资修缮办公室,并新建了保密室、扩充电脑室、增设考生档案室。招生办的简介如下:招生办制定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十条和《对外服务承诺》八条,在市教育考试院有关组室指导下,依靠学校的高招、中招联络员支持,大家都能团结协作,克服困难,高效、优质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1997年获国家教委“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先进集体”称号;1998年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中等学校招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999年和2001年均获市成人高师三结合培训办公室“管理规范成绩显著”奖状;2001年9月2002年12月被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评为招飞“先进单位”;2002年12月被评为“上海市自学考试先进集体”。
浦东新区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浦东新区教育局电话是:021-587883881、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拟订新区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执行年度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和有关补充规定;指导本区街道、镇综合平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参与新区总体规划的制订和各开发小区、街道、镇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审核。3、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4、牵头有关部门统筹、规划、领导、管理新区教育事业及其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区教育事业系统内的安全、资产、资金、财务、基建、配套设施建设、人事等工作。5、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本区托幼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等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本区各项教育事业的科学研究、工作经验的总结与推广,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统筹管理学校招生工作、学籍管理工作。6、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本区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以师德师风、职业道德为核心的队伍建设工作。7、负责做好本区学校德育相关条线的教育教学及实践类活动的指导与检查工作;指导本区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和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8、负责对有关部门、街道(镇)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教育局综合监管和监管场景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督导、教育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工作。9、审批、核准在本区内申办各项教育事业的行政许可,参与有关社会事业项目的审核。10、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11、负责相关体育学校的学生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中小学体育项目整体布局工作;负责学生运动会组队参赛及经费保障等工作;负责教练员招生、训练、比赛等方面保障工作,开展教练员进校园工作;负责体育学校校长年终考核工作。12、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