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唯冠为何会被提请破产?
针对深圳唯冠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是中国台湾富邦产物保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为富邦保险),而它的这一举动可追溯到2010年。深圳唯冠在2010年出现债务危机后,在当年11月,深圳中院曾判决深圳唯冠向富邦保险支付867.97万美元。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深圳唯冠查封、处理的财产都已被用于抵押贷款,对此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此,2011年6月27日,富邦保险向深圳中院提交申请书,请求法院宣告深圳唯冠破产并对其进行破产清算。2011年12月27日,深圳中院曾就此案召开了破产听证会。在破产听证会上,深圳唯冠承认企业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但是公司正与美国苹果公司就iPad商标权进行诉讼,未来有可能用获得的赔偿来偿还债务。
富邦保险表示,鉴于这个商标权诉讼判决还没有生效,深圳唯冠用未来不可预知的赔偿款来证明自身的债务清偿能力,缺乏说服力。富邦保险代理律师陈忆对媒体表示,今年2月20日向深圳中院发出了《关于尽快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请求》。
听说深圳唯冠和香港唯冠国际不是同一个老板,深圳唯冠紧紧地抓住ipad商
唯冠公司的杨荣山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骗子!这次就是对苹果公司的讹诈!唯冠利用在大陆投资,搞显示器工厂,08年金融危机中,宁波工厂经营不善,面临倒闭,拖欠供应商货款不还。但是却利用宁波唯冠和武汉唯冠是独立法人主体的法律漏洞,偷偷将宁波唯冠的原材料转移到武汉唯冠。宁波唯冠却对外宣布经营不善,无法支付供应商货款,要倒闭,但是买来的货物都没有了,都被转移到了武汉唯冠使用,用的就是偷窃的书法!让很多台湾和大陆的供应商遭受巨大损失,有的还因此破产。这样的公司和这样的人现在用类似的手法,去讹诈比他经营得好,比他有钱的公司,借著所谓的法律来干不要脸的讹诈剽窃的苟且之事!希望受过伤害的员工和供应商都来揭发杨荣山的丑恶嘴脸。他以前在台湾也干过这样的事,在业界是臭名昭著!
唯冠的破产事件
唯冠国际前主席杨荣山2010年8 月被法院颁令破产。唯冠集团2010年10 月发出公布,评估杨荣山破产对业务状况的影响,表示该集团若干贷款由杨荣山提供个人担保,截至2010年9月16日,其担保的贷款总额约为11.54 亿元,集团之逾期负总额约为38.34 亿元。该公布并称,集团财政困难,并无足够营运资金应付未来十二个月所需。唯冠股份已于2010年8 月2 日停牌。2010年11月24日再有消息披露,中国法院完成审理若干银行向唯冠国际集团多间公司提供近5.66 亿元贷款的申索案,作出判决并颁布强制执行令,将有关公司的资产冻结,以支付申索。唯冠表示,有关资产占集团总资产的大部分。破产遭拒2012年3月31日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富邦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作出裁定,对申请人富邦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深圳中院介绍,富邦公司之前曾以唯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唯冠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唯冠公司对此提出异议称,其尚有固定资产及“iPad”商标等资产可以清偿债务,不同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这一事件之前引发广泛关注。一旦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深圳唯冠与美国苹果之间的“iPad”商标权诉讼将依法中止,待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深圳唯冠财产后,该诉讼才能继续进行。深圳中院经查认为,“iPad”商标注册登记在唯冠公司名下,在未有相反司法认定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唯冠公司仍系“iPad”商标的权利人。唯冠公司名下无形资产之一的“iPad”商标未作评估,商标价值尚未确定,尚不能认定唯冠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富邦公司的申请。该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深圳唯冠与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纠纷案二审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苹果新一代“iPad”产品尚未在商标权有争议的中国大陆地区发售。苹果和唯冠达成民事调解,苹果向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一揽子解决中国大陆IPAD商标权纠纷。以来备受外界关注的iPad大陆商标纠纷就此结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本案调解协议生效。苹果与深圳唯冠有关iPad在华商标归属权的问题始于2010年6月,当时苹果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苹果认为,2009年公司通过英国IP公司从唯冠方面购买了在欧盟、中国、新加坡等7个国家和地区的10项iPad商标权,但是唯冠方面拒绝履行涉及有关中国商标权的协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后,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随后,苹果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但是当庭未宣判。随后,在广东高院的主持下,双方开始接受调解。广东高院公布的最新消息意味着,苹果公司已经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权正式达成和解。而这也意味着苹果新iPad将很快在国内上市。此前,苹果新iPad已经先后通过了国内3C认证及国内电信入网许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独家发布#【深圳中院今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案调解协议于2011年6月25日生效。苹果公司于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深圳中院于今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破产清算2012年9月19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终审宣判,裁定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富邦保险申请唯冠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登记在唯冠公司名下的“IPAD”商标作为唯冠公司的无形资产,具有相应经济价值。在该资产未进行处置以前,尚无法准确确定唯冠公司的资产状况。二审期间,唯冠公司与苹果公司、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就上述商标权的处置问题达成和解协议,以苹果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的方式解决“IPAD”商标过户到苹果公司的问题。法院已根据苹果公司的申请,办理该商标的过户手续。据此,唯冠公司的资产状况在二审中得到明晰,其资产价值低于在原审自认的债务2.8亿美元,资不抵债的事实可以确定。原审法院已经具备受理富邦保险申请其破产清算申请的法定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