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无锡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无锡市202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
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三)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2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六)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七)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九)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注意:因本公告中的考试与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考试同步进行,所以报考人员请选择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
1.报名、照片上传: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6日16:00
2.报名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7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8日18: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并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10-81880029)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各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
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00-12:00。
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2023年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10-81880029。
(五)报名时,请考生详细阅读《附件二:无锡市202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四、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一)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
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二)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科目见附件一《2023年上半年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50%。
(三)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通知。
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
六、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
(二)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调统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核准。
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十、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招聘咨询电话
报名资格政策咨询: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10-12333、0510-81880029
其他政策咨询:0510-81822603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0-81822633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0510-81822491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一:《无锡市202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二:《无锡市202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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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宜兴市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关于《2020年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学历问题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该专业要求的岗位。
3、具有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人员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均可报考:
①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
②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
③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的证明材料)。
4、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5、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的,网上报名时须将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对应的专业分别填写清楚(若没有研究生毕业证书,仅有硕士学位证书则不要填写研究生专业)。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工作经历问题
1、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年限为周年。如岗位要求“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即指截止上述日期前须要参加工作满24个月。
2、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工作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如无劳动合同,按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起始时间算起或按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缴纳起始时间算起。
4、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5、军队服役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勤工助学、自主创业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关于“面向在宜兴市村(社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官”问题
是指由江苏省、宜兴市选聘到宜兴市村(社区)服务,在岗年度考核合格,且现仍在宜兴市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宜兴市委组织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问题
岗位要求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5分以上;(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以上;(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五、关于专业填报问题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而不应填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现场资格复审时,也以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如不按上述要求填写,视为提供不实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按本指南第十一条进行严肃处理。
本指南第二条第2小点中按第二学位专业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其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六、关于专业审核问题
报考人员的专业分类参考《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来进行界定审核。本次招聘的《岗位简介表》中“专业”要求栏内设置的若不是“某某类”表示的大类专业,而是具体的专业名称,则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或应届生的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上专业名称必须与该专业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报考人员专业不符合要求。
同时提醒注意,由于绝大部分岗位学历要求都为“本科及以上”以及鉴于目前高校开设的专业名称纷繁复杂,因此对这些岗位的“专业”要求中设置的具体的专业名称将不确保在本科段和研究生段都会同时有与之完全相同名称的这个专业,若某“本科及以上”岗位设置的某个具体的专业名称仅在本科段中出现,而在研究生段没有与之完全相同的专业名称,则不能将该专业名称视作为研究生段的“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也即不能以其下属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专业)”来报考该岗位)。
七、关于身份证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聘中各环节均要使用,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一致。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九、关于资格审查问题
资格复审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非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符合相关情形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签署无工作经历承诺书。其中,2018、2019年毕业未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等)。
4、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须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等材料。岗位要求具有锡剧表演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还须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加盖所在党组织上级党委公章),并在考察(政审)时进一步进行身份确认。
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尚未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关于考察问题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五)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单位、社会和公众的;
(六)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违反财务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八)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卖淫嫖娼、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二)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十四)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五)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六)处分期未结束的;
(十七)2018和2019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或201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十八)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十九)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二十)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二十一)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从事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工作的失信行为且在有效期限内的;
(二十二)其他不宜从事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十一、关于网上报名问题
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报考指南》等相关招聘信息,并确保填报的本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清楚所报岗位的报考条件或要求,按自身条件严格对照以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在报考过程中因报考人员提供不实信息、资料,被取消考试或录取聘用资格的,或在招聘程序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或要求、不符合招聘政策规定而被取消相关考试或录取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责任。
十二、关于考试培训问题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关于诚信管理问题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如,在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在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规定查看《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
中共宜兴市委组织部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