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才引进政策2022条件
1、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管理人员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高级技师、高级技能师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2、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并有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或在国内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1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3、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级以上拔尖人才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技术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5、对驻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能够足额纳税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人技师或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3年,本人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符合以上申报条件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的,允许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落户。济南落户条件、办理流程一、济南购房落户条件、办理流程(一)购房落户条件允许符合下列条件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济落户。1、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建成套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2、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两年以上(含办理抵押贷款房)。3、在本市三县一市(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居住3年以上人员(指取得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市内六区购置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其他条件同上述第一、第二款)。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其适用范围是指按购房落户政策迁入市内六区的人员,自2008年11月7日起购房落户的,本套商品住宅房五年内不再享受上述购房落户政策。居民申报购房落户迁入时,该商品住宅房内应无其他人员的常住户口。购房落户应为在我市市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其建筑面积以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不包括地下室、车库面积。对拥有共同产权的商品住房,如共同产权人均系外地常住户口居民,允许其中1人按相关购房落户条件,办理在济落户;如共同产权人一方系济南市区常住户口居民,另一方系外地常住户口居民,不再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迁济落户。(二)购房落户办理所需证件1、入户人申请;2、入户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入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其中属三县一市迁入人员均须提供《居民户口簿》;4、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复印件;6、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仅限购买新建成套商品房),买卖房屋协议及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仅限购买二手商品房);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购房落户条件办理流程入户人到购房所在地区公安分局申请——市局审批二、济南投资纳税落户条件、办理流程(一)投资纳税落户条件个体私营企业在本市当年纳税3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且拥有固定住所,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二)投资纳税落户办理所需证件1、入户人申请;2、入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5、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6、养老保险费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投资纳税落户办理流程入户人到固定住所所在区公安分局申请——市局审批三、济南引进人才落户办理流程(引进人才落户办理所需证件1、入户人申请;2、聘用单位证明;3、入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5、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荣获国家、省级科技奖项,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的技术等级和荣誉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6、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户籍证明》;7、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8、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随迁未婚子女的);9、有关部门出具的交纳养老保险费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条件5);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引进人才落户办理流程申请人落户地所属公安分局申请——市局审批四、济南干部、工人调动落户条件、办理流程(一)干部、工人调动落户条件1、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含录用、选调、聘用)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因解决夫妻分居调入的人员及未成年子女。2、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技术院校高级班以上毕业)或具有中专学历(含技工学校毕业)在济工作满5年且交纳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及批准随迁的未成年子女。3、符合市政府《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规定,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工人技师调入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二)干部、工人调动落户办理所需证件1、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调动函》原件及复印件、《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2、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3、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户籍证明》;4、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或职务任命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5、入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夫妻一方已在济落户或夫、妻、子女随迁的);法律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四)人才保障政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22〕4号)认定为高层次人才(D类),享受住房保障、医疗保健、休假疗养等支持政策。每家总部企业(含驻济分子公司)可报5人;总部企业及其驻济分子公司主要经济贡献达到1亿元,可报7人;主要经济贡献达到2亿元,可报9人,以此类推,最多可报15人。对以上高层次人才,在符合薪资规定的情况下,按照个人贡献给予奖励,每人每年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济南人才引进硕士政策
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及政策问答 第一条 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改善人才住房条件,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在我市创新创业,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以下简称"人才新政30条")、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若干政策(济组发〔2019〕17号,以下简称"双创19条")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购房补贴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市购买住房时发放的补贴。 第二章 购房补贴对象和条件 第三条 补贴对象。本细则补贴对象包括 (一)驻济企业就职且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人才办",下同)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二)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院所毕业博士研究生; (四)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 制博士研究生。 [扩展资料] 第四条 高层次人才补贴条件。第三条第(一)款高层次人才家庭(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下同)申请购房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业就职2020济南人才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标准及发放:细则补贴标准及期限:符合条件的人才,自市人才办批准通过当年起,分别给予A 类人才每月5000元、B类人才每月4000元、C 类人才每月3000元、D 类人才每月20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最长5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最长3年。补贴拨付、拨付方式:每年1次集中拨付。拨付流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6月底前,将资金拨付申请报市人才办审批。市人才办批准后,将当年度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资金计划表报送至市财政局。区县财政局在收到市财政局下达的指标文件后,连同区县级配套资金及时拨付至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8月底前,将当年度补贴资金拨付至人才本人社保卡金融区(银行账户)。拨付要求:第一年度补贴资金直接发放,不需要核实人才个人社保缴费信息。第二及后续年度补贴资金发放,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在6月15日前通过系统比对,进行社保缴费信息核实,正常缴费超过6个月的,发放全年补贴资金;不足6个月的,按社保缴费实际月数发放补贴资金;A、B、C、D类人才按照租房合同期限发放补贴资金,合同终止的不再发放。注意事项: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与人才公寓、购房补贴不同时享受。已申请并享受一次性购房安居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生活和租房补贴。本细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