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岛毕业生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青岛毕业生可通过人才引进来落户,具体人才落户申请条件、办理材料、落户流程等详情详见正文。一、落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一)高层次人才 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二)学历人才 1、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2、50周岁以下(未满51周岁,下同)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3、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 4、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 5、40周岁以下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三)技术技能人才 1、正高级职称人员; 2、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人员; 3、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人员; 4、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人员 5、5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6、45周岁以下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7、40周岁以下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8、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其中,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在中心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落户的,还需同时具有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记录(四)在校学生 1、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和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 2、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五)批准调入人员 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二、办理材料 拟落户人才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及以下材料原件的图片(根据个人落户方式准备): 1、省内高层次人才应提供山东惠才卡或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应提供其他市(地)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证书或文件; 2、专业技术人才应提供职称证书; 3、技能人才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4、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证书; 5、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学年在校学生学籍证明; 6、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调入材料。三、落户流程(一)网上申请1、拟落户人才有接收单位 点此直接进入:青岛人才网-办事服务-人才引进-在职人才引进 用人单位登陆“青岛人才网”,注册并申请开通单位办理权限后,授予个人权限。拟落户人才登陆“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在职人才引进”版块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2、拟落户人才无接收单位 点此直接进入:青岛人才网-办事服务-人才引进-先落户后就业 直接登陆“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注册账号后,进入“先落户后就业”板块,自主选择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以上两种情形中按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和在校生申请的,应先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模块进行学历学籍、学位等信息确认。【点此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3、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点此直接进入:青岛人才网-办事服务-人才引进-重点用人单位人才引进 由所在单位登陆“青岛人才网”,进入“重点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申请开通业务权限,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单位自行录入拟落户人员信息并审核。(二)信息审核 相关用人单位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进行审核。(三)结果查询 拟落户人才可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查询审核结果,并点击公安部门落户链接了解后续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人才引进服务窗口一览表区域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市南区66776881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市南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市北区58771903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B座二楼公共服务大厅李沧区87893707李沧区北崂路1022号中艺1688创意产业园A区3号楼李沧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4号窗口崂山区68066260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五楼G区城阳区58659756城阳区正阳路211号西海岸新区68979351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188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206室高新区68013331高新区汇智桥路与广盛路交叉口东100米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C5号楼一层青岛高新区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即墨区88552152即墨区通济街128号万丽国际A座5楼人才中心监督电话88612560同安路891号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6室投诉电话88916692同安路891号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6室注:"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 技术支持电话: 0532-88915202五、落户方式 拟落户人才本人、配偶、子女及其近亲属在青岛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落户或亲属投靠落户;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可直接联系学校办理。其他人才按照以下方式选择: 1.有接收单位的,依次选择落入单位集体户和区人才集体户,由单位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2.没有接收单位的,在青岛市租赁房屋的,可申请落入租赁房屋所在区人才集体户,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未租赁房屋的,可自愿申请落入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人才集体户,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更多阅读】 2022青岛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地点) 2022青岛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谁知道办理青岛落户的流程?
1、除了专科及专科以上可以落户外,男年龄45周岁、女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也可以落户。
2、“三投靠落户”。即夫妻投靠,不受婚龄、年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办理落户;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3、在市内四区和三区城区内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配偶有接收单位的,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以上的可落户;另外,招用城镇失业人员30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也在可落户之列。
4、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可落户。
5、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6、劳动模范等先进人员落户条件: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山东省以上荣誉称号的本市外来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迁入落户。
7、实行人才户口城乡自由流动政策城市各类中高级科技人才、技能人才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愿到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其户口既可保留在原城市,也可迁往工作地区,也可以再由工作地区迁回原居住城市。
8、在青工作已取得《山东省外来人才聘用证》或符合《青岛市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可凭证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