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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2018年招聘简章(236人)

   山东交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2000年,由交通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管理体制。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获批为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是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2017年,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学校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3200余亩,分为长清校区、无影山校区、威海校区、东校区4个校区办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2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4802人,在职教职工1533人,专任教师1113人。设有17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单位,拥有59个本科专业,2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专业设置以工科为主,以交通为特色,涵盖文、理、工、经、管、法、艺7大学科门类。其中,设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群),1个全国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实验室为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实验中心为山东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NAIS)工作站(山东)、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法学研究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交通产业中心、山东内燃机学会秘书处、国家科技部众创空间设在学校。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俄罗斯、美国、英国、德国等20多个国家的62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现有48个国家的近300名留学生。   建校62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山东、服务交通”的办学方针,秉承“明德至善 格物致知”的校训,发扬“严尊 勤 全”的优良校风,弘扬“爱校 敬业 务实 创新”的“交院人精神”,以“培养交通事业一线有成长力的工程师与管理者”为人才培养目标,持续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行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53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5.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交通学院网站(http://www.sdjt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报名方式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需如实填写《山东交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应聘辅导员1、2、3、4岗位人员如实需填写《山东交通学院2018年辅导员岗位报名表登记表》(附件3);   上述表格填写后请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并发送到应聘岗位所对应的邮箱(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备注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报名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6)辅导员岗位人员需附加报名材料:   辅导员1、2岗位:中共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辅导员3、4岗位:中共党员证明;大学期间担任过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或院(系)、校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校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提供扫描件,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过初审,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山东交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jtu.edu.cn/)公布,同时公布提交证明材料的时间、地点和笔试有关事宜。现场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经批准,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余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山东交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山东交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仪表风度等方面的能力。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达不到规定比例或简化程序的招聘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的真实准确性。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的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监察室和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讨论决定招聘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学校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检查监督招聘工作人员执行招聘政策和遵守招聘纪律情况,接待来信来访。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683959;(0531)80683131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附件(百度网盘)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交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山东交通学院2018年辅导员岗位报名登记表   山东交通学院   2018年5月11日

2011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11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长清区教育系统编制和实际情况,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经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41人,具体需求学科和部分学科教师列编情况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2、应聘小学教师的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应聘中学教师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一致;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4、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不得报考;
5、专科毕业生须具有济南市长清区常住户口(含长清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未就业毕业生)(不含学校集体户口),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未就业毕业生)(不含学校集体户口),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为条件参加应聘。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原单位同意。
三、方法步骤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于报名前登录济南市长清区政府网(http://www.changqing.gov.cn)下载《长清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教师人员诚信书》),表格和书要求本人按规范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以交报名登记表为准。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学科,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交验毕业证(第一学历和后学历)、身份证、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户口证件(专科、本科人员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笔试加分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材料。其中:“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报考者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考评
考评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90分钟)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①笔试成绩加分: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7年、2008年、2009年统一招募和选派的),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②确定面试说课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说课人选:相同学段、学科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
2、面试说课。
面试说课者,每人说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每个面试说课组选派1名社会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每组面试说课评委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人得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面试说课成绩在本场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说课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三)考核和体检
面试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考评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及时上网公布。根据报考者的考评总成绩,按照学段、学科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体检、考核(考评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说课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说课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说课,按面试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在考核体检和选岗时,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考核体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工作制度。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从进入同一学段、学科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选
考核体检合格的,初中、小学学段分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由拟聘人选依次选择单位,高中学校按照蛇形编排的方法确定录取单位。
五、签订聘用合同
考评、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体育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考评组织和时间安排
1、考评组织。笔试实行统一命题,聘请区外人员监考、评卷、统分。面试说课分设考评委员会,下设若干考评小组。考评人员从区外聘请,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教师招聘要求,制定面试说课标准和细则;
(2)负责面试说课课题的命制和面试说课评分。面试说课成绩分组当场公布。
2、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时间、地点:8月13日—15日,在区教育体育局报告厅(长清区灵岩路2098号,济南至长清公交车到区教育体育局下车)。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8月16日下午5:00,在区教育体育局报告厅。
(3)笔试时间:8月17日上午9:00至10:30。
(4)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说课人员时间、地点:8月18日上午10:00,在区石麟小学公布。
(5)面试说课人员缴纳面试说课费,时间、地点:8月18日上午10:00在区石麟小学阶梯教室。
(6)面试说课时间、地点和考核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及考评总成绩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本《简章》,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87229014、87221720
附:1、长清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
2、长清区高中学校教师招聘录取单位蛇形编排表

济南市长清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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