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证办理地点
法律分析:南京市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办事地点:(一)中山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二)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三)大光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四)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五)仙林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六)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七)江北新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1、华侨城办证点,2、大厂办证点,(八)栖霞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九)雨花台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十)江宁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十一)六合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十二)溧水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1、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2、不动产登记中心交通西路服务大厅,(十三)高淳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南京哪里可以办房产证
法律分析:南京办理房产证地点如下:1、南京市国土局;2、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中心;3、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中心大光路分中心;4、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中心中央门分中心。不动产登记由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南京住房保障中心是什么单位
法律主观:南京 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是20平方米: 低保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32元。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8元。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8元。 《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 等 社会保险 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 、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法律客观:《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 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 身份证 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 宅基地使用权 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